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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黄冈:生三孩可享育儿补助、购房补贴 包括取得居住证人员

        2022-12-14来源:徐州房产网正文:湖北黄冈:生三孩可享育儿补助、购房补贴 包括取得居住证人员

        黄冈市政府12日印发《黄冈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平衡发展若干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黄冈市户籍居民和获得居住证的在黄农民工经商的非黄冈市户籍人员。黄冈市政府规定,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孕妇在市内助产机构分娩的,自孩子出生至满三岁,每年享用育儿专项补助金,二孩500元/年,三孩1000元/年。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孕妇在市内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的,除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待遇外,二孩另外补助500元,三孩补助800元。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立生育反对政策体系,实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平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增进人口长期平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发〔2021〕26号)等文件精神,增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简化“出生于一件事”联办手续。新生儿户口注册、出生医学证明、疫苗接种、医保参保、社保卡办理等实行“一事联办”、“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提升新生儿医疗保障水平。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与黄冈市内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付的,新生儿可在其父母给定一方参保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免缴当年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付。(联合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全力确保母婴安全。广泛开展宣传,提高群众婚前孕前保健知识知晓率,优化服务网络,方便群众自觉拒绝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等,强化中止胎儿药品管理,实施母婴安全“五项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增加非意愿妊娠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强化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医治中心整体同步,提升医疗医治能力,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联合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防治出生缺陷。倡导孕妇在市内助产机构规范拒绝接受孕检,除享用国家免费项目外,二孩及以上孕妇每人再补贴孕检费300元。强化新生儿遗传新陈代谢病、听力障碍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和诊断,依托市内有资质的机构为二孩及以上孕妇及新生儿积极开展无创产前基因检测、串联质谱检测、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等四项检查,费用由属地政府不予报销。适当提高高龄产妇孕期前后所需的健康检查、医疗药品等费用的医保报销限额。(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希望住院怀孕。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孕妇在市内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的,除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待遇外,二孩另外补助500元,三孩补助金800元。(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规范开展不孕不育诊治。对女方未满35周岁、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家庭,在市内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化疗的费用,按照每户累计不多达1万元的标准予以缺席。逐步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联合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大力发展婴幼儿托育服务。实行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托育机构示范创建,每家示范机构给与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上一年度考核合格的托育机构,按实际入托人数给与生均1000元/年的经费补助金。公办托育机构对烈士子女、困境儿童等类似群体给予优先优惠,减免费用。机关企事业单位成立职工婴幼儿照护服务所再次发生的费用,可在职工福利费中开支。将婴幼儿照护人才培养纳入人社部门技能培训规划,实施职业培训补贴。依托各级妇幼保健院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建立培训基地,定期积极开展进修实训。(联合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在车站、大型超市、公园、医院等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建设标准的“爱心母婴室”,竣工验收合格每个奖1—1.5万元,全市每年审定若干个。(联合单位: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人员委、市卫健委、市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减少幼儿养育成本。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孕妇在市内助产机构怀孕的,自孩子出生于至满三岁,每年享用育儿专项补助,二孩500元/年,三孩1000元/年。(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减少学前教育成本。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3—6岁二孩及以上幼儿在幼儿园拒绝接受学前教育,每学期免除10%保教费,所减半费用由同级教育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不予补助金。同时,继续强力推动“双减”,严厉打击学科类培训,规范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减优惠政策,按每个婴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减。(联合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必要延长生育假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用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用累计10天育儿假。鼓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缩短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保障假期合法权益。保护女性就业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分娩、生育、哺乳而减少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中止劳动或者聘请合约。(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支持改善住房条件。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家庭,申请人保障性住房时优先分配,并在户型自由选择等方面给与差异化照顾。2022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在黄州城区购买商品房,二孩家庭享受5000元、三孩家庭享用10000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均已建缴住房公积金,在本市出售自住住房的,可以先提取本人及未婚的住房公积金,不能满足需求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其贷款限额首套房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二套房由40万元提升到50万元。2023年6月30日前,对享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在本市购买提高性住房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利率、首付比例按首套房政策执行。(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三、关心关怀多孩家庭。对多孩家庭,创建社区干部联系帮扶制度,帮助解决问题其老幼医疗等实际困难。用人单位要给予多孩家庭成员岗位安排政策性弯曲,原则上不安排孕期或哺乳期女性值夜班。希望和支持各景点为多孩家庭成员获取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等礼遇政策。政策内生育家庭,自二孩及以上出生后三年内,每个家庭每年可向当地文旅部门申请免费领取两张黄冈旅游“一票通”景区旅游年卡。(联合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以上政策限于对象为合乎法律法规生育的黄冈市户籍居民和取得居住证的在黄农民工经商的非黄冈市户籍人员。政策兑现主体,产前由孕妇户籍所在地、产后由孩子户籍所在地负责管理,所须要费用由各县(市、区)财政予以确保,黄州行政区划内限于对象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统一由黄州区负责管理还清。本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由各联合单位另行制定实施细则并负责说明。国家和省实施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对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的的组织领导,强化专责协调,构成工作合力,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市优化生育政策工作联席会议(以下全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研究并推进实施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实施;已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卫生身体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城管执法人员委、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乡村大力发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计划生育协会等26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卫生健康委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设召集人1人,由市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同志兼任;另设副召集人2人,由协助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其他涉及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明确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身体健康委分管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兼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会,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研究明确事项时,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开会专题会议,也可邀其他涉及部门和单位、地方、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具体订立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审批,实施情况定期报告联席会议。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大力研究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明确提出政策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认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交流,密切协作,相互支持,构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起到。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推动联席会议订立事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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