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30来源:徐州房产网正文:福建漳州:支持“卖旧买新”改善住房 子女购新房补贴1万元
漳州市公布《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增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支持“买旧买新的”改善住房方面。《通报》表明,二手房卖方出售漳州市二手房后,由本人、配偶或其子女在漳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二手房已完成移往登记、新建商品住房备案后,由新建商品住房属地财政部门给与二手房卖方一次性补贴,具体为:本人、未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5000元;其子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1万元。
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漳州市增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身体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对在漳州市出售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家庭),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实施购房补贴,由所购商品房项目的属地财政部门按以下标准给与补贴(芗城区、龙文区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按50%承担,下同):
1.购房人科漳州市籍户口的,购买新建商品房,每套按成交价合同总额的0.5%给予补贴,每套最低补贴金额不多达1.5万元。
2.购房人属非漳州市籍户口的,出售新建商品房,每套按成交合同总额的0.7%给予补贴,每套最低补贴金额不多达2万元。
对在漳州市购买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在二手住房已完成移往登记后,由二手住房属地财政部门对购房人缴纳的地方级交易开销予以全额补贴反对。
二手房卖方出售漳州市二手房后,由本人、配偶或其子女在漳州市出售新建商品住房的,在二手房完成转移注册、新建商品住房备案后,由新建商品住房属地财政部门给予二手房卖方一次性补贴,具体为:本人、配偶出售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5000元;其子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1万元。
在漳州市低收入且在漳州已缴纳社保剩6个月的人才出售首套商品住房的,还可按以下标准享受学历(职称)购房补贴(只享用其中一种,就高不重复):
1.双一流大学(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名单为准)全日制毕业的大学生:本科学历补贴1万元/套、研究生学历补贴1.5万元/套;其他大学全日制毕业的大学生:大专及本科学历补贴0.5万元/套、研究生学历补贴1万元/套;
2.中级职称补贴1万元/套,副高级职称补贴2万元/套,正高级职称补贴3万元/套。
施行“带押过户”模式,增进二手房交易更安全、更便利。即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对不存在抵押的房地产,卖方在未偿还房贷、买方须要贷款购房的情况下,在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并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批同意后,需要提前偿还卖方原贷款,必要已完成二手房交易过户注册、买方申请人新贷款并成立新的抵押权登记。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在汽车的车位、车库应该首先满足业主的必须。已购买的车位、车库在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可向社会公开发表出售。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第一至第四项措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起至,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住建局、财政局另行制定;其他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若享受补贴的购房人退房的,不应退还补贴并凭退补票据办理退房申请。对国家、省出台的相关反对政策,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如与漳州市已出台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所需资金除有明确规定外,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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